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的通知
岭南学工[2022] 121号
各二级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资助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特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从事与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人员(含资助专员及辅导员)
2.学生资助工作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资助工作。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热爱学生资助工作,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考核年度为从事学生资助相关工作满一年,有突出业绩,受到师生充分肯定和好评。
4.在宣传工作上有外媒报道资助新闻或申报资助课题的优先。
三、评选名额
原则上各二级院推荐1名候选人,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考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参评人员的情况考核。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及二级院推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资助工作完成情况与业绩情况,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在二级院范围内组织初评,按评选名额上报推荐人选。
2.组织评审。学生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中心对各二级院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后将名单提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最终人选。评审小组人员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公示及表彰奖励。对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收集
1.申请个人填写附件1《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先进个人推荐表》。
2.在评选年度内相关获奖证书,发表与资助相关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及论文首页,与资助相关课题的获批证明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并提交一篇学生资助工作感悟心得或论文。
以上材料以二级院汇总提交,以“XX二级院+XX姓名”为文件夹命名于2023年1月4日前发送到周丽群老师OA。
附件1.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学生资助先进个人评审指标
学生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