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
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岭南职院学〔2022〕93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
为完善学校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学生实践创新,激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专项特长并积极参与各类高水平竞赛与实践育人活动的2022级新生。
二、评选项目
新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国防教育竞赛奖、体育竞赛奖、文艺竞赛奖、劳动实践奖)。
三、新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失信记录;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二)新生奖学金申报条件
1.精神文明奖 新生入学前近三年有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社会公德、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品德高尚,深得同学和社会公众赞扬,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级媒体报道)的。
2.国防教育竞赛奖 新生入学参加国防教育竞赛坚持训练并在竞赛中获得名次的。
3.体育竞赛奖 新生入学前近三年能积极参加体育项目训练、考级或相关比赛,并能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近三年在省、市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中获得名次者优先。
4.文艺竞赛奖 新生入学前近三年能积极参加文艺项目训练、考级或相关比赛,并能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近三年在省、市级及以上文艺类竞赛中获得名次者优先。
5.劳动实践奖 新生入学前近三年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劳动,劳动技术技能突出,或具有某项非遗传承技能,能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近三年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认可者优先。
同一学年内,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专项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其他助学金。
四、评选工作安排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22年12月22日前填写附件2及附件3,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审核。
(二)二级院审核及公示
各二级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于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对各班级获奖学生候选人进行审核及公示,确定二级院获奖学生候选人,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及公示
各校级组织或队伍指导老师对申报学生本学期训练竞赛与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复核与级别评定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受奖励对象材料审核后,提交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及公示。
(四)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
学生工作部(处)对拟获奖学生名单上报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对拟获奖学生进行审议批准,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学习。请各二级院提前组织各年级学生学习《办法》,在操作过程中秉公执行,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规范操作。各二级院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同时注意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3.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各二级院要加强对获奖同学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力量示范其他同学,促进学风建设。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周老师(联系电话:0763-3918969)。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试行)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3.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