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2020届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相关通知
各书院:
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0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国开行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政策解读
(一)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到期年限(最后一年)为9月20日)。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提醒贷款毕业生2020年12月是贷款毕业生还利息的时间,学生需在2020年11月登录系统查询还款利息金额,并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
(二)继续在校就读。学生因继续攻读休退学等原因导致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