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暨诚信感恩教育会议的通知
各书院: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暨诚信感恩教育会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2021届毕业生(附件1,含生源地及高校助学贷款)
二、毕业生贷款政策解读
(一)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到期年限(最后一年)为9月20日)。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提醒贷款毕业生2021年12月是贷款毕业生还利息的时间,学生需在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