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中心(馆)、二级学院(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学生奖学金,三者不兼得。
二、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专业前10%(含10%),没有补考和重修科目。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申请时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为: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年级班级/专业前50%,没有补考和重修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评审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申请、评选程序
1.9月16日—9月22日,学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申请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材料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报二级学院(书院)评审工作小组。
2.9月23日—9月26日,二级学院(书院)评议选荐和审查公示。各二级学院(书院)要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等,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提出初步名单,开展二级学院(书院)公开答辩竞选流程,评选结果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评议推荐,提出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9月27日—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二级学院(书院)上报拟获奖学生材料,并组织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答辩。
4.10月18日前,拟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截止后无异议,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5.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批复学生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内容包括二级学院(书院)评审依据、评审程序、领导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员、名额分配原则、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附件1);
3.申请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的获奖证书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的获奖证书或证明电子版材料);
以上文件“二级学院(书院)名称+国家奖学金”命名文件夹于9月27日前发送到周丽群老师OA。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内容包括二级学院(书院)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录入表》电子版(附件2)。
3.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的获奖证书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的获奖证书或证明电子版材料);
以上文件以“学生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命名,并建立“二级学院(书院)名称+国家励志奖学金”命名文件夹于9月30日前发送到周丽群老师OA。
六、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七、其他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请各二级学院(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准走过场、搞形式,要实事求是地充分发动学生参评。
2.各二级学院(书院)应按照分配的名额和时间安排组织学生认真、及时地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不得延误和超评、少评。
3.严格规范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须按字数要求填写,且院(系)意见内容不能雷同,学校意见一栏的内容统一填写。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申请录入表
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22日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