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 干预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 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 普查对象
2019级全体学生
二、 普查时间
10月21日-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