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院综1852号),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7日,共7天。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营造安全文明、欢乐和谐的校园氛围,让师生度过一个安定有序的国庆假期,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担当
国庆节期间及前后,学生出行、秋游和节日活动增多,加之我省正值汛期,台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安全防范工作挑战严峻,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担当。具体要求各党总支要在放假前对校园安全隐患、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即整即改。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管制物品、危险品;对于违规使用电器、私自拉(接)电线等安全隐患现象进行登记和整改;清查和杜绝学生违规留宿校外人员。
二、做好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国庆假期前,多渠道多形式普遍开展安全教育。要求各党总支组织好班级,在假期前最后一节课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场合,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安全教育专题学习,教育学生在节假日期间不私自下水游泳、外出活动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提醒防诈骗、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火灾等安全事项,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各党总支要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管理,每天11点后进行点名查铺,切实掌握留校学生动向,坚决防止因失控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