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由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审核通过后为应征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新生入伍办理学籍保留手续所需材料:
1、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
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广州校区办理盖章
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观中路492号学生处图书馆710室武装部
联系电话:020-22305967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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