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岭南职院学[〔2026〕3号)文件要求,依据《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现已顺利完成2025-2026学年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审工作。
公示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5 月 6 日
异议反馈: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需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匿名、无具体材料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3918020
办公地址:清远校区 11 号楼 108 办公室
附件:2025-2026学年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