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岭南职院学〔2022〕25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部):
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保参保工作,我校将启动2022-2023学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医保”),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全体学生(含休学)将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
二、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医保在校学生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或广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按最新政策另行通知(可参考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363元,政府补贴标准842元)。
(二)待遇享受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的人员,待遇享受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参加医保的2022级新生在当年9月至12月无需缴费,只缴纳次年的保险费。新生首次参保后,从2022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参保登记时间享受大学生待遇报销。
(三)困难学生免缴费参保说明
困难学生持学生个人生源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完成后学校将统一上报医保局天河分局转广州市民政部门,待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民政免缴,免缴个人医保费,并享受民政相关待遇。
三、参保程序
(一)参保登记及缴费
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代收代缴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
(二)医保结算
(1)普通门诊:大中专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管理方式为选点就医,一个年度门诊支付限额1000元/人。
(2)持有广州市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在广州市内就医住院可直接凭身份证刷卡结算,广州市外住院就医需通过广东政务网备案后方可刷卡结算。未制或未发放社会保障卡前已发生广州市外就医报销情况的学生,可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处周丽群老师处。
四、社会保障卡申领
已办理过广州市居民社保卡的学生,原卡可继续使用无需重复申领;其余参保学生申领新卡,将由光大银行统一负责制卡。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已参加其他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须确认在学籍地参保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停保减员手续后,再办理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二)在校学生参保期间,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符合政策内的医疗费用,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达到90%。(详可询广州市社保局12345转医保,或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三)通过学院集体登记参保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否则无法办理学生身份参保。(2023年度医保缴费截至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对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须在60天的等待期过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全额自付)。
(四)在校学生需按照学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方可按照学生身份缴费及享受相应待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重复参保,不可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六、工作要求
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贫困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请各二级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学学生、复学学生传达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提高大学生参保意识,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确保大学生享有医疗保障。
特此通知。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