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名单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岭南职院学[2024]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申请,各二级学院、书院评审小组初审公示,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等流程,拟资助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共计188人(详见附件1)。
受助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11月14日,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便调查核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学生处:周老师0763-3918969
地址:清远校区勤政楼303办公室
邮箱:2182057300@qq.com
附件: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拟资助名单
注:附件请联系辅导员查阅
学生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