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综合测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书院、部、处(室)、中心(馆)、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部):
为配合省教育厅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时间安排,现决定从8月11日至9月18日对20、21级在校生进行2021—2022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请各二级院按照《学生手册》中《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求真务实、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系统时间安排
(一)学生个人申请
8月11日学生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开启,所有20、21级学生于9月1日前在学生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完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申请。
(二)班级评议、打分及书院审核及公示
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根据《测评办法》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打分后由各二级院测评领导小组于9月10日前审核确定各班级测评结果并公示。
(四)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及公示
学生工作部(处)于9月18日前对各书院提交的综合测评最终结果进行复核,并将测评结果在学生信息服务系统上进行公示。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院应高度重视综合测评工作,认真布署,要求所有在校生完成综合测评率达到百分百。
2.学生登录学生信息服务系统进行加分和减分活动申请(附件须上传)。请学生本人、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及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成员务必按照系统的节点进行综测申报、初审、二审和公示(详见附件)。
3.各班须成立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共七人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核实学生的各项素质表现,对于每位同学所填写的加减分项目进行详细的审核,给予更正或补充,计算结果提交给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二审确定各班测评结果,并向学生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咨询与申述。
4.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协调。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附件2:综合测评申请指南及时间安排表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11日